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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网络主播拉出“行为负面清单”,整治视频乱象

2021-11-17 13:47:39 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报

从衣着暴露、做出性感动作到号称“线上打赏线下可约”,从连麦PK人身攻击到“佛媛”“离媛”“病媛”各类“媛”……当前有不少主播在网络平台发布低俗视频或进行低俗直播,以此吸引流量。有专家建议,可通过建立完善主播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方式整治这一乱象。

负能量主播层出不穷,低俗视频源源不断。一些网络主播以俗、丑、怪、暴、恐、露、色、脏、乱等无下限操作为噱头,进行低级趣味的直播表演、互动,或者制作负能量短视频,污染了网络环境,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误导,违背了公序良俗,有的也打了法律的擦边球,踩踏了道德底线。

网络主播或短视频的乱象由流量而起,终究指向一个“利”字。对于这种乱象的负面影响以及危害,社会各界已经有逐渐清晰的感知,产生了治理的需求,而相关网络平台也采取了一些治理动作。但是,当前的治理尚处于各平台自发治理的阶段,平台各自为战,治理的标准不一,有宽有严;治理的进度不一,有快有慢。针对网络主播负能量行为或低俗短视频,缺乏统一、权威的定性标准和治理措施。

有必要把负能量主播、低俗短视频纳入网络乱象的统一治理范围,像治理“饭圈”乱象一样治理网络主播、短视频的乱象。这需要网信办、工信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出手,建立由行政权力保障的联合治理机制,明确监管责任和平台的管理责任,给负能量主播、低俗短视频精准“画像”,给网络主播拉出“行为负面清单”,即划出行为底线,列出主播直播行为、短视频禁止出现的情形,并出台统一的、具有可操作性的甄别与定性“负能量”“低俗”的办法、标准。在此基础上,建立对负能量主播以及低俗短视频制作者的分级惩戒机制,针对不同情形、不同情节的负能量直播行为或低俗短视频,采取不同级别、不同类型、不同程度的惩戒措施,并关联失信惩戒机制,让网络主播在一处受限、处处受限。

当然,负能量主播以及低俗短视频乱象的滋生,与直播平台或一些网络主播的签约企业“流量为王”的绩效考核模式有直接关系。监管部门应考量这一因素,采取有效措施引导、督促、推动直播平台或相关主播签约企业摒弃“唯流量”的考核模式或营销模式,把直播行为或短视频的质量、适法性、文明性、正能量价值等纳入考核范围或推荐、激励指标范围,从源头减少负能量直播或制作传播低俗短视频的“动力”。

对民众而言,应强化向负能量主播或低俗短视频说“不”的共识,不给负能量主播捧场、打赏、刷礼物,不看、不赞、不转低俗短视频。如此,负能量主播或低俗短视频就会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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